靠“搜索链接”就能赚200万?这条路真走不通了

上海刚判了一个挺典型的案子,值得说一说。

有个叫常某某的人,2023年4月注册了家公司,搭件起一个”资源搜索平台”。听起来挺无害——用户搜影视、小说、音乐,平台给你找链接,服务器里一个文件都没存。

网盘链接牟利案件判决

但这个”空壳平台”实际上是怎么运作的?他用技术手段批量抓取各大网盘里的资原,然后整和到自己的网站上,外面套一层”搜索工具”的壳,然后开始收钱。

收费模式挺细:19.9到39.9元包月包年,199元终身会员,也可以买金币按部下载,折算下来大概1块钱一部。

低成本、高毛利,平台扩张很快。最后查下来,平台累计上架侵权内容超3000部,住册会员6.9万多人,非法经营额超过200万。

警方讯问时,他还辩称”网站只是个链接搜索工具,就是练技术顺便方便大家找资源”。但检察官认定他的行为是:将侵权网盘链接整合汇总、建站对外上架并收费,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。

最终判了两年八个月,缓行两年八个月,另处罚金120万。

这个案子的意义在于,它清楚地划了条线:不存储盗版文件,不等于不侵权。只要你把别人版权内容的链接打包整合、收费分发,同样踩红线。

近年来这类”导流型”侵权平台越来越多,操作门槛低、收益快,但风险其实不小。白皮书数据也印证了这点——2023至2025年,嘉定区检察院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97件288人,著作权类占了接近两成。

感兴趣的可以看看完整判决,做资源整合、网盘导流相关业务的朋友,确实得留意一下边界在哪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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